这里所谓“治标药”,是指用来控制某些主要症状和某些疾病发作而长期服用的中西药。
例如,一些慢性发作性疾病,如支气管哮喘、癫痫等,由于西药针对性强,有的病人就是长期依靠西药控制其发作,不敢稍微懈怠,而且量越用越大,服次越来越频,一种药失效了,又换用另一种药,常年累月地服用,并未获得根治。对于控制某些突出症状,如头痛、心痛、失眠、便秘、心动过速、高血压、高血糖,以及用激素控制的血小板减少、尿蛋白等等,情况也是这样。这类药物的作用虽然很局限,仅能控制标证,但因其不服用就不行,如突然停用,不仅不能控制其症状发作,有的还会使病情迅速恶化,当十分注意。所以,对这类病症缓图根治时,要着重治本,通过治本逐步减除治标药,最后逐步减除治本药,而达到根治目的。有的则是以中药逐步取代西药控制病情,达到避免西药副反应为目的。经验证明,逐步减除的过程要愈慢愈能成功,欲速则不达。因为这类长期不愈,反复发作的病证,多属脏腑损伤,或顽痰作祟,或瘀阻络道,其来也渐,其积也久,其生克关系异常紊乱。要把已损伤之脏腑培补起来,陈久之顽痰彻底消除,久瘀之络道疏通畅利,要把非常紊乱的生克制化调整正常,有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绝非易事,只能缓缓图之。至于那些属于先天禀赋性缺陷的疾病,以及病程太长其脏腑之伤或络道之闭已成为不可逆损伤者,则药物治疗无济于事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