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其广泛。中医学认为,疾病的发生,虽然有各自不同的致病因素,但其总的发病机理不外乎气血瘀滞、营气不和、经络阻塞。活血化瘀法属于中医外科内治法中“消法”的范畴。
活血化瘀法具有活血行气、疏通经络、祛瘀生新、抗炎消肿、止血止痛、破瘀散结、镇静安神、调理脏腑等作用,是外科常用的主要治法之一,它适用于外科疮疡、周围血管疾病、乳腺及甲状腺肿块、皮肤病、肛肠病、急腹症、手术疤痕增生、肿瘤等疾病的治疗。陆氏认为常见的血瘀有:
(1)疼痛:固定部位的疼痛。所谓“疼痛在血分者,其痛不移”,疼痛拒按。
(2)病理性块状物:体表有形组织异常结块(乳房肿块、甲状腺肿块等),组织增生性病变(疤痕增生等),炎性与非炎性肿块。
(3)出血:外伤后瘀血,皮下血肿瘀斑,紫癜。
(4)体表血管异常:静脉曲张,毛细血管扩胀,肢端紫绀,血管痉挛等。中医早有“红纹有缕,红点红斑属瘀”之说,故红斑狼疮、硬皮病等所见毛细血管扩张等均属血瘀见症。
(5)肌肤甲错:皮肤粗糙,肥厚、发硬、鳞屑增多等。
(6)局部肿胀、麻木瘙痒、脱发、色素沉着及减退等。
(7)一切顽固性复发性疾病,久病成瘀。
(8)舌质瘀紫,舌下脉络青紫,脉形粗胀、弯曲、结节等。
(9)脉涩。
(10)实验室检查有血液循环及微循环障碍,血液流变学及血液动力学的异常,局部缺血或瘀血,血栓形成,结缔组织胶原代谢失调、增生变性等改变者。
以上症状可单独出现或组合存在于某些疾病之中而构成血瘀证。
根据血瘀见症的轻重程度,陆氏将活血化瘀法所用药物分为活血行血、活血祛瘀、破瘀攻坚三类:活血行血:活血行血类药具有疏畅血脉,推动血行以及活血补血的作用,祛瘀而不伤正,用于血瘀轻证,常用药物如当归、丹参、鸡血藤、赤芍、生地、川芎等。
活血祛瘀:活血祛瘀类药具有开瘀通阻,活血通络,祛瘀生新的作用,用于气滞血瘀,经络瘀阻之证。常用药物如丹参、桃仁、益母草、丹皮、泽兰、五灵脂、蒲黄、玄胡、茜草、没药、乳香、牛膝等。
破瘀攻坚:破瘀攻坚类药具有破血祛瘀,攻坚散结的作用,常用于瘀血有形,症积肿块及久病顽症,常用药物如三棱、莪术、地鳖虫、水蛭、虻虫等。
此外,临床所见血瘀之证有寒热之别,虚实之分,故应用活血化瘀药的同时应根据辨证施治原则适当配合其他治法灵活应用。因血宜温,温则通,寒则凝,对因寒邪凝滞而致血瘀见症者以活血化瘀佐以温经散寒药物,如当归、川芎、红花、玄胡配合干姜、桂枝、附子、细辛等;因热邪壅遏,热盛迫血妄溢而致血瘀,或瘀热火毒内结之血瘀及瘀血日久化热者,宜活血化瘀配伍清热凉血药物,常用赤芍、丹皮、茜草、紫草、生地、大黄等配合黄芩、黄连、山栀等药;对因虚而致血瘀者,应扶正化瘀,若属气虚血瘀者宜补气化瘀,常以大剂黄芪补气活血生血,白术、茯苓、山药等健脾补气以资生化之源;若属血虚血瘀者,宜补血化瘀,以当归、赤芍、川芎等补血活血;血随气行,气为血帅,若气滞不通则血壅不流,而血为气之母,故血瘀多兼有气滞,治疗气滞血瘀之证,常活血化瘀药掺入理气之品以推动血行,可选用郁金、香附、川芎、姜黄等,并佐以柴胡、青皮、川楝子、木香、枳实等理气药,以疏通气机,推动血行;病变处有固定性疼痛者加延胡、香附、郁金活血理气止痛;肿块质硬固定不移者,加三棱、莪术、地鳖虫等破血祛瘀。
用活血化瘀法治疗疾病某个阶段产生的共同主症的同时,陆氏也十分注意了解疾病本身发生发展的变化规律,强调辨证与辨病相结合,并不单纯地将活血化瘀法贯穿于所有具有血瘀证的各种疾病的全过程的治疗法则中,而是从整体观念出发,辨病辨证。只有这样才能既注意到病变过程的整体,又注意到病变过程中某一个阶段的局部。如应用活血化瘀法治疗血栓闭塞性脉管炎是其常法,但在不同阶段用之效果各异。在营养障碍期、功能障碍期、坏死期的稳定阶段及恢复期应用活血化瘀法,可以改善局部微循环,抑制炎症反应,促进炎性分泌物的吸收,使病情逐步改善,但在其急性坏死期或急性发作期热毒炽盛时必须以清热解毒祛邪为主,若单纯应用活血化瘀药则不仅难以控制炎症发展,而且还可以加速局部毒素的吸收,从而使血小板粘附聚集性增强,促进血栓形成而使病情恶化,所以临床治疗血瘀证当在辨病的基础上结合辨证同治。
陆氏还指出,活血化瘀药一般性多温热,外科炎症性疾患火旺者不应使用,以防助火加重病情,甚则可使热毒之邪扩散而并发“走黄”或“内陷”重症。血瘀之证观其局部多属实,观其整体又多属虚,所谓“大实有羸伏,至虚有盛候”,而活血化瘀类药毕竟属攻伐之剂,大量或长期使用可损伤元气,故临床应用需注意“消而勿伐”的原则,当祛瘀不伤正,补血不留瘀。活血化瘀类药在临床应用必须根据中医辨证施治的原则,若无血瘀见症则不可滥用,应用时必须从整体观念出发,分清标本虚实寒热,适当配合理气、散寒、清热、扶正等方法灵活运用,才能收到更好的疗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