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认为,中药多是“草根树皮”,一般没有毒性,即使有毒,问题也不大,对身体没有影响。
这种看法是不全面的。的确,中药大多数是来源于植物类药材,部分是动物和矿物。凡是目前应用的传统药物,通过历代医家临床总结、筛选,确实有毒的品种不多,如能正确应用,是比较安全的。但毕竟还有一部分含有毒性的中药,有的甚至毒性很强,如果用之不当,轻则可出现不良反应,重则也可危及生命,决不可轻视。
我国历代医家,对于使用毒性中药,都是非常谨慎的,曾在不同医籍中,都作过多次详尽记载。如我国第一部药学专著《神农本草经》的序中记有:“若用毒药疗病,先起如黍粟,病去即止,不去倍之,不去十之,取去为度。”这说明凡使用毒性中药,必须从小剂量开始,如果疾病不愈,逐渐增量,以免中毒。再如,后汉张仲景在《伤寒论》中,对毒性中药的应用,更为慎重,凡用有毒药物,均在“脚注”上注明炮制要求。如巴豆:去皮、心、熬黑。商陆根:熬。芫花:熬。瓜蒂:熬黄。附子:炮,去皮,破八片。半夏:汤洗等。又如,明代李时珍为了引起后世医家对使用毒性中药的警惕,他在《本草纲目》的编写体例中,特将含有毒性的植物类药材,另列为“毒草类”。如将大戟、芫花、甘遂、商陆、狼毒、乌头、附子、续随子、泽漆等,并列一起,又将每种不同的毒性反应,详尽叙述,这样归类方法,便于后世学习和掌握。上述记载,都是前人在应用有毒中药的问题上从不同角度提示后人切切注意的,不可忽视。
建国后,国家为了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对于含有毒性的中药,无论从使用和管理上,都极为重视。制定了必要的制度,如《中国药典》(1977版,一部)将收载的有毒中药,分别注明有大毒、有毒和有小毒;在炮制项下,每种都有明确规定。并且有的品种,还规定了含量标准。如制马钱子粉,含“士的宁”为0.80%;巴豆霜含油量为18~20%等等。这些都是我们应用有毒中药的依据。全国各省、市、自治区还具体规定了剧毒中药的单味药品和含有毒的中成药品种范围,以及使用、购、销、保管等管理制度。北京市规定的范围是:单味药品有大毒:砒霜(信石、人信)、红粉、白降丹、轻粉、水银、蜜陀僧、生川乌、生草乌、生附子、巴豆、马钱子(番木鳖)、天仙子(莨菪子)、洋金花(曼陀罗花)、闹羊花(羊踯躅)、斑蝥、红娘子、青娘子、蟾酥、白粉霜、章丹、洋苦果、六轴子(八厘麻)、藤黄、生半夏、生天南星、生水半夏、生白附子;有毒品种:商陆、甘遂、千金子、芫花、黄芫花、木鳖子、甜瓜蒂(苦丁香)、大风子、白屈菜、香加皮、土荆皮、蓖麻子、回回蒜、猫眼草(泽漆)、藜芦(山葱)、虻虫、蜈蚣、硫磺、铜绿、胆矾、巴豆霜、罂粟壳(米壳)、狼毒;有小毒的品种(从略)。含有毒性药物的中成药有:九分散、山药丸、疏风定痛丸、舒络养肝丸、哮喘丸、小灵丹、三黄宝蜡丸、蟾酥丸、黑锡丹、活络镇风丹、峒丸、跌打丸(二方)、舒筋丸、飞龙夺命丹、舟车丸、七珍丹、保赤散等。
关于含毒中药,尽管前人有明言古训,今天有严格制度,但近年来,中药中毒事故仍屡有发生。分析起来,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某些医药人员业务素质较差,或责任心不强,违反剧毒中药的管理制度;二是,有些患者过分迷信偏方、单方,不在医师指导下,滥用毒性中药,也有的不遵医嘱,过量服药等所造成。如1971年,某县某公社一社员,患哮喘病,久治不愈,经农村某医生开一验方,“蟾酥一分,倒入鸡蛋内搅匀内服”,服后2~3小时后,口吐鲜血死亡。经调查,出售蟾酥的药店,不是用分厘戥称取的,而是用一般戥子称取的,误差很大,造成严重后果。
1980年,有一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某医生,处方使用苦丁香(甜瓜蒂)给一个19岁女青年治精神病,服后呕吐不止,致使中毒身亡。北京市某城区有一无照医,用大黄蟅虫丸化成液体,加斑蝥素钠,给一妇女堕胎,服后中毒死亡。某医院一大夫治疗泌尿系统病,处方误将“车前子”三钱,写成“马前子”三钱,调剂人员不懂药,就“照方抓药”,患者服后中毒死亡。1980年一公社24岁女社员,因服自种的“独角莲”(即天南星科白附子),中毒死亡。据了解她家用来治疗风寒症,已祖传三代,处方为“独角莲”七个、大枣七个、生姜七片、葱、黄酒加水煮沸3小时。
该社员如法服后,很快面色青紫,口吐白沫,全身起水泡,中毒死亡。经鉴定,系用未经炮制的剧毒中药“独角莲”所致,并超过服用量约10倍,故中毒致死。黑龙江某县医药公司药品仓库保管员,误将毒药“信石”(人信、红矾、砒霜),当作“滑石”卖给某公社卫生院,该院未经检查,又把“信石”当“滑石”入库,药房领取后,配方亦未发现,患者服用后,造成两人中毒死亡,一人严重休克。北京市某中药门市部,将有毒中药“雪上一枝蒿”,当做“仙茅”收购,给患者配药服后而中毒,经及时抢救,转危为安。某药材公司仓库,于1979年,误将“天仙子”(又名莨菪子)当“地肤子”发出,经药材批发部、县药材公司、直到医疗单位均作为“地肤子”使用,造成多起中毒事故。如某人在外地购买的所谓“人参”15克,服后一小时,感觉口干舌燥、腹痛,继之神志不清,颜面潮红,瞳孔散大,对光反射消失,下肢逆冷,小便失禁,经医院抢救脱险。患者所服用人参经鉴定系茄科植物“漏斗泡囊草”的根,有剧毒,根本与人参性能不同。此外,还发现有人以自种的“人参”馈送亲友作为补品,服后中毒。经鉴定系剧毒中药商陆科植物“商陆”的根。再者,近年发现长期服用“朱砂安神丸”、“磁朱丸”出现“汞中毒”事故等等。
鉴于上述事实,必须汲取教训,对于毒性中药,不能轻视。
(邱德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