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氏通过长期对疾病病理的研究,于1982年在其《略论病势》一文中,首先正式提出了“辨病势”的概念。他认为疾病不是处于静止、不变的状态,而是处于邪正相争的运动、变化之中,因此,临床诊断时,除了要辨别疾病的原因、性质和病变的部位以外,还应注意审察病势。
一、辨病势的意义与内容
中医学历来重视病势的辨别。早在《内经》中就强调要知病情的标本缓急,掌握病变的传变规律。如《素问·玉机真脏论》说:“五脏相通,移皆有次,五脏有病,则各传其所胜。”说明疾病的传变是有一定的趋势的。《神农本草经·序录》中更明确提出“病势已过,病将难全”,说明诊断和治疗,都应把握疾病的趋势。《难经》的作者,不仅在五十三难中提出了五脏之间“次传”、“间脏”的传变观点,并且在七十七难中提出了“所谓治未病者,见肝之病,则知肝当传之与脾,故先实其脾气”的著名论断。“势”有趋势、情势、形势、气势之义。朱氏指出,所谓“病势”是指病情的轻重缓急与病证演变发展的动态趋势。辨病势的内容,一般可分为三个方面。
一是病情缓急之势,即情势。如阳证病势较急,阴证病势多缓;火热疫毒,其性急迫,为病一般较急剧;寒湿之邪,其性氤氲粘滞,故为病一般势较缓;一般虚证的病势较缓,亡脱闭厥之证则多势急而危重。吴鞠通《温病条辨·上焦篇》说“湿温较诸温,病势虽缓而实重,……病势不甚显张”,说明病势的缓急与病情的轻重,虽有密切关系,势急者多病重,势缓者病较轻。但二者并不完全相等,因病势的缓急,一般是由邪正力量的相互作用而决定的。邪正俱盛,斗争激烈,其病势常显亢奋、急迫,但并不等于病情危重,故“三阳病”常可自愈而无死证。反之,邪虽不甚,但正气大亏,其病势一般消沉、平静,但并不等于病无险境,邪气隐蔽,正气不支,治疗往往难获显效,故脉微细、但欲寐的少阴病,反多危证、死证。
二是疾病的演变之势,即趋势。如表邪不解,一般传变入里而变成里证;热在气分不除,可以深入营分、血分;热盛阳亢,势必耗伤阴液;大吐大汗,剧呕暴泻,不仅有亡阴之势,且有亡阳之虑;温热病传变的顺传、逆传,六经病证的循经传、越经传、表里传;以及《金匮要略》中所谓“欲作奔豚”、“欲作刚痉”、“欲作风水”等等,都是指疾病随着病程的演变,使“证”发生变化,从而形成各种疾病的不同发展演变趋势。
三是证候的动态之势,即证势。如脾气下陷、肝阳上亢、肝胃气逆、寒湿下注、湿热熏蒸、肾气不固、虚阳浮越、阳气欲脱、卫阳不固、疮毒内陷、疔疮走黄、风火上扰、腑气不降、热毒内闭;阳明经证为热势弥温而充斥内外,阳明腑证系邪热与糟粕搏结于内等等,都是证候的动态之势。即证候在病位与病机上具有向上、向下、向内、向外等特殊的动态形式。证候的动态之势,在病位上虽未脱离脏腑、上下、内外等部位概念,但向上者不等于病位在上,向外者不等于病位在表,而是提示病势处于升降出入的运动状态。证候的动态之势,一般是由病性所决定的,如气陷、不固的本质一般是气虚,阳浮、亡阳的本质主要是阳虚,内闭之证常由痰热瘀毒阻滞所致,风火上炎、水湿下趋,则又与病邪的性质有关。因此,证候的动态之势,是由病性所决定,反映在病位上的特殊形式。
二、因势制宜治则及运用
朱氏指出,病与证、方与药均存在着“势”。辨别病势,对于治疗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即根据病势而采取“因势制宜”的治疗原则。“因势制宜”就是指审度病势变化,从动态的角度主动地治疗疾病,以提高疗效,加速病愈。《史记·孙子吴起列传》所谓“善战者,因其势而利导之”,《孟子·公孙丑》所说“虽有智慧,不如乘势”,《素问·至真要大论》“病有盛衰,治有缓急”,《金匮要略》“上工治未病……见肝之病,知肝传脾,当先实脾”。吴鞠通认为“治外感如将,治内伤如相”、“治上焦如羽,治中焦如衡,治下焦如权”,周学海主张“顺乎病之势而利导之”和“矫乎病之势而挽回之”。姜春华氏提出的“截断扭转”治疗思想等等,都是“因势制宜”的光辉论断。
朱氏说:尽早祛除病邪,以阻止病邪深入,遏制对机体不利的病势;调动机体的抗病能力,利用或造就有利的病势,使疾病向愈,这就是“因势制宜”的主要目的。区分发病的缓急之势,可及时进行截断扭转;针对证候的动态之势,可采用顺势或逆势之法,这就是“因势制宜”的基本方法。了解病情的缓急之势,不仅可估计疾病的预后,并且可确定治则的标本缓急。新病暴病或病情恶化,病势变化快者,治贵急速。如温病逆传心包,急宜“三宝”清心开窍。慢性病或急性病恢复期,病势平稳,治宜缓缓图功。如症积日久,正虚瘀滞,治当扶正破瘀,不可轻投峻猛之品。把握疾病的演变之势,可以洞察病情全局,获得诊疗的主动权,阻断病势的发展。“发于机先”、“先安未受邪之地”、“透营转气”、“逆流挽舟”等,都有截断或扭转病势发展之义。认识证候的动态之势,有利于选用“因势利导”,或治其“气反”的方法。凡证势体现正气祛邪愈病的生理病理反应者,应顺其势而利导之,痰食停聚欲吐者可行涌吐法,体若燔炭者可汗出而散等。凡证势属于邪盛正弱,与正常气化之升降出入相逆而不利于机体阴阳气机之恢复者,宜逆其势而挽回之,如纳气平喘、补气升阳、回阳固脱之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