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药须谨察利弊

中医的药理,是以性味、归经为理论基础的。任何一味药物,皆有其性味之偏,即有其利,亦有其弊,必须明察,然后通过适当的配伍,用其利而制其弊。

赵氏以附子为例,论述了这个问题。附子辛温大热,气雄不守,通行十二经,《本经》将其置于大毒之列。功在回阳救逆,弊在动火耗阴,用之失当,致祸甚速。故李时珍云:“乌附毒药,非危病不用。”昔遇一医,自诩善用烈药,以毒攻毒,可起他人束手之沉疴,邀功逐利,哗众取宠,浪用附子、蜈蚣等大毒之品,动辄附子数两,蜈蚣数十条,终因致死人而身陷缧绁。

附子所含乌头毒素,在人全中排泄很快,然过量,误服所致的中毒症状,却能持续数年之久。一人患痹症,屡用附子,停药后出现唇舌麻木,三年不愈,与服黄连、甘草、黑豆小方数剂而消失。

附子正确施用于阳虚阴盛之证,确有挽救垂危于顷刻之力,如《伤寒论》中的四逆辈,后世之参附汤等。

临床运用附子,除慎重辨证之外,更应参合地土方宜、体质差异等因素。入汤剂则令其先煎,制丸散则嘱其土炒,且采用小量递增之法,确属稳便。然若遇真阳欲脱之危候,也不必畏葸踟躅,大剂率用可也。

是故赵氏主张:临床用药,必明其利而用之,知其弊而制之,既知炮炙使用方法,又知中毒后的解救措施,此用药的整体观也。

欲去弊取利,必须正确配伍,如生附子配干姜,意在急挽垂阳;附子伍白术,则并走皮中以逐寒湿;苓、术、附相伍,则温阳利水;附子伍以磁石,则制其悍不守之性等。仅举数例,略示规范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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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自《名老中医经验集·精在明理知在成行的赵金铎》。朱建贵 赵超英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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