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中有十八反、十九畏之说,成为医者立方遣药的戒律。相反、相畏既不是毫无依据,故弄玄虚,也不是性如鸠毒,用之则杀人。
章氏认为是某些药在同用过程中,曾经出现过不应有的现象,甚至可能出现误杀人的事例,故尔记录在案,引以为戒。他认为某些药的确不能同用,如硫磺与朴硝,二药都属于“霸道”,同用之,能不杀人误事乎?但有的药并不存在反和畏的严重性。如人参与五灵脂,二药都是“王道”,用之得当,有益无害。徐灵胎治血鼓案,用“肉桂、黄连、人参、五灵脂、大黄,水煎,一啜下瘀血而愈”。《张氏医通》亦有相类方。
又如甘遂是否反甘草,甘遂为逐水药,与甘草同用,可以缓和其逐水性能,使能利而不泻,古人就有“甘遂甘草汤”的运用。
章氏在临床中常遇有肝郁气滞而引起瘿瘤或乳核患者,喜用四逆散、消瘰丸加昆布、海藻之类药物,海藻与甘草共用,多数患者未出现不良反应,两药性质和平,何相反之有?所以古人所留下的许多经验或教训,都必须经过我们的临床实践进行消化吸收,去粗取精,去伪存真。
不能人云亦云,全盘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