灸法只宜用于阴盛阳虚的寒证而忌用于阴虚阳盛的热证,这是人们奉行了1000多年的信条。
热证忌灸虽成定论,但对针灸学中这个有争议的重大问题,未通过实践检验就过早结论,看来未必适宜。
一、热证忌灸论值得商榷
热证忌灸论,当导源于东汉末年张仲景的《伤寒论》,书中反复提出“火逆”、“火劫”等告诫,谓“微数之脉,慎不可灸。因火为邪,则为烦逆,追虚逐实,血散脉中,火气虽微,内攻有力,焦骨伤筋,血难复也。”是说明虚热之证忌用灸。又:“脉浮热甚,而反灸之,此为实,实以虚治,因火而动,必咽燥吐血。”是实热证用灸亦非所宜。至于热证施灸后可产生什么不良后果?书中还有发黄、谵语、惊痫、瘈疭、便血、衄血、口干、舌烂、烦躁等等。
灸后出现这些症状,也许确有这样的巧合。但如果由此而得出结论,以为这就是误灸造成的后果,却难令人信服。事实上,针灸临床应用非常广泛,但从未有人证实灸有这类副作用;更未发现哪部医学著作把灸列为这些并发症的原因或诱因之一。相反,从《千金》、《外台》、《太平圣惠方》等医籍中可以看到,黄疸、惊痫等证是可以用灸作为治疗手段的。
温热病发展传变甚速,如急性传染性肝炎可很快出现黄疸;暴发型流行性脑脊髓膜炎可迅速出现谵语、抽搐等神经系统症状。假令在这些症状出现之前恰好用了灸法,于是把这种疾病本身自然发展变化的趋向,误认作灸的“罪过”,不是没有可能的。
所谓热证用灸可引起吐血、衄血等出血现象,广州卫生局编的《中医临床经验》一书《温灸涌泉治疗肺结核咯血60例的报告》一文指出,60例患者中,灸后有54例咯血即止或渐止,并无任何副反应。至于灸治衄血、便血的记载,文献也屡见不鲜。
由于张仲景是我国伤寒学派的祖师,是众所周知的医圣,故盛名之下,他的学术观点对后世产生了巨大而深远的影响。
宋代《圣济总录》云:“近髓之穴,阳证之病,不可灸也。”并进一步指出了阳病不可灸的原因:“若夫阳病灸之,则为大逆。故曰,不须灸而强与之灸之者,令人火邪入腹,干错五藏,重加其烦。”明代汪石山《针灸问对》云:“若身热恶热,时见躁作,或面赤面黄,嗌干咽干口干,舌上黄赤,时渴,咽嗌痛,皆热之在外也,但有一二证皆不可灸。”阳病热证不可灸吗?事实并非如此。曾治不少急性扁桃体炎患者,症见身热、口渴、脉数、舌红、咽喉痛,直接灸角孙、内关二穴各3~5壮,日二次,二日后症状基本消失。这与1977年第2期《新中医》有人报道用灯火灸治疗本病300多例的效果相仿,并未发现有“火邪入腹、干错五藏”等不良反应。
清代著名温热病学者王孟英,在《潜斋医学丛书》中提到“虚劳初起,以灸膏肓为上策”时说:“设属真阴亏损,滋阴之药在所必用,……又未可以艾火劫其阴也。”艾灸是否真可劫阴?对这个问题,明代李梃在《医学入门》中认为:“虚损劳瘵,只宜早灸膏肓穴,……如瘦弱兼火,亦只宜灸内关、足三里以散其痰火。”显然,所谓“瘦弱兼火”,当属阴虚阳亢。假令灸法真可劫阴,岂可妄用。再从《全国中医经络针灸学术座谈会资料选编》的“200例浸润型肺结核的隔姜灸并用化疗的临床研究”一文也可看出以“真阴亏损”为主的肺结核,不仅用灸未出现劫阴现象,而且还有一定疗效。
清代赵濂《医门补要》:“凡红肿焮痛外症,最忌火针艾灸,并饮酒浆。不然,助火串毒,更肿痛异常。疔疮尤忌,犯之便走黄延肿,不可治疗。”明代著名外科学者薛立斋对“红肿焮痛”外科疮疡就是常用灸法的。其《外科精要》载:“一儒者,患背疽,肿焮痛甚,此热毒蕴结而炽盛,用隔蒜灸而痛止。”又《保婴撮要》载:“一小儿,腿内焮赤,大肿发热,此血热内郁而为脓耳。当杀其大势,用隔蒜灸法,灼艾试艾热,移患处二十余炷痛始减;再二十余炷肿渐消。”关于疔疮可否用灸,《济生方》等云:“治疔肿灸掌后横纹五指”,并说此法甚验,出于意表。清代林佩琴《类证治裁》虽有“疔疮先刺血,内毒宜外泄,禁灸不禁针,怕绵不怕铁”之说,但又提到疔在项以下者可灸。可见,所谓“红肿焮痛”、“疔疮”等症,用灸可“助火串毒”、“走黄延肿”,并不尽然。
清代陆以湉《冷庐医话》:“尝见有……痿症挟热,因灸而益重者,是不可以不慎也。”其实,痿症挟热,用灸未必益重。尝治一小儿麻痹症,发病二周,左足痿软无力,不能站立,但肌肉未见萎缩,兼有舌红、脉数、唇红、便结等症。本拟针治,后因患儿不配合,乃改用灸法,每日在患肢髀关、伏兔、足三里施灸,二周后能站立,一个多月后基本痊愈。此后对本病不论阴虚阳虚,多配合用灸,都有良效,并未发现有“因灸益重”者。
有些医案也提到误灸产生的不良后果。魏之琇《续名医类案》:“孙文垣治汪希明素有痰火,旧曾吐血,医用收涩之剂太早,致瘀血留滞经络。且为灸肺俞、膏肓,咳不能唾。又误作风邪,投发散之剂,不思火盛得风,其势愈炽,血从口鼻喷出,势如涌泉。诊之六脉洪数,身热而烦,乃进寒凉止血之剂全瘳。夫病有六不灸,火盛者不灸。此由误灸几损,书之以为好灸者戒。”这本来是一则误投发散之剂而引起吐血的医案,但作者几乎把全部责任推给了灸法,未免不公允。前已述及,肺病咯血是可用灸治的。
综上以观,可见历代医家有关热证忌灸之说,是值得商榷的。虽然,其中有些记载并非全无根据,但也不可否认,不少人把疾病本身的不良反应强加给灸法,不适当地夸大了它的危险程度,使灸法蒙受了“莫须有”的罪名,从而阻碍了它的推广应用。
二、热证可灸的文献
根据大量文献资料表明,灸疗作用的特异性是不大明显的。《大观本草》、《本经别录》、《本草纲目》等均称灸能治百病,并未指出它仅仅适用于寒证。明代龚居中《痰火点雪》云:“灸法去病之功,难以枚举,凡虚实寒热,轻重远近,无往不宜。”进一步说明灸法有着广泛的适应范围。只要我们稍加留意,在古代文献中不难发现,临床各科热证用灸的记载比比皆是。
首先,从内科病症看,《明堂下经》云热病汗不出,灸孔最三壮。是说明温热病可灸。《千金要方》:“五藏热及身体热,脉弦急者,灸第十四椎与脐相当五十壮。”是热在五藏可灸。《千金翼方》:“胃中热病,灸三里三十壮。”是胃热病可灸。《外台秘要》引《古今录验》:“疗热结小便不通利方……,取盐填脐中,作大艾炷,令灸热为度良。”此热在下焦用灸。《针灸资生经》:“有士人患脑疼热,甚则自床投下,以脑拄地,或得冷水粗得,而疼终不已。服诸药不效,人教灸囟会而愈。热疼且可灸,况冷疼乎!”此头部热症用灸。罗天益《卫生宝鉴》:“建康道按察副使奥屯周卿,年二十三,至元戊寅三月间病发热,肌肉消瘦,四肢困倦,嗜卧盗汗,大便溏多,……约半载余。请予诊之,诊其脉浮数,按之无力……先灸中脘,……又灸气海……,又灸三里……。以甘寒之剂泻热,其佐以甘温,养其中气……。”是虚中有热用灸。刘完素《素问病机气宜保命集》:“泄者……假令渴引饮者,是势在膈上,水入多,则下膈入胃中……此证当灸大椎五七壮立已。”是热泻利用灸。
虚劳骨蒸用灸更多,唐代崔知悌有《骨蒸病灸方》专著,并称:“尝三十日灸活一十三人,前后差者,数过二百。”宋代《苏沈良方》载其法,作者自称“久病虚羸,用此而愈。”严用和《济生方》及陈自明《妇人良方》均盛称灸四花患门之功。《扁鹊心书》还载一医案:“一幼女,病咳嗽发热,咯血减食,灸脐下百壮,服延寿丹、黄芪建中汤而愈。”《丹溪心法》亦载一医案,称治肺劳咯血,发热肌瘦,为灸肺俞五次而瘳。此外,如《集效方》灸劳法,云能治手足心热盗汗等症。《痰火点雪》对此法推崇备至,称灸有“拔山之力”。《普济方》介绍肩井治骨蒸,并指出“若人面热带赤色者,灸之可差。”《针灸大成》称灸患门可治咳嗽遗精,潮热盗汗等症。凡此都一致说明阴虚有热的虚劳骨蒸,是可以用灸法治疗的。
外科热证用灸的记载也不少,早在东晋时代,我国倡导灸法的先驱葛洪在《肘后方》中提到隔蒜灸法,据张杲《医说》称,在江宁府紫极观掘得其石碑,碑文称可治“赤热肿痛”的“发背”。
历代文献颇称其疗效,如《圣济总录》:“凡痈疽发背初生……须当上灸之一二百壮,如绿豆许大。凡灸后却似焮痛,经一宿乃定,即火气下彻。肿内热气被火夺之,随火而出也。”又《洪氏集验方》称此法“救人不可胜计”,并举一例发背患者,灸十壮后红肿渐消。清代《医宗金鉴·外科心法》提到痈疽七日以内未成脓者,不论阳毒阴毒,均宜用灸法治疗,可使“轻者使毒气随火气而散,重者拔引郁毒,通彻内外。”疮疡晚期已化脓可否用灸?在薛立斋医案中可以看到,薛氏对此是常用灸法治疗的。此外,《外科枢要》载,薛氏曾治三例脱疽患者,一例是“足三阴虚而火动”症;另一例是“三阳经热毒壅滞”症;还有一例是“三阳经湿热下注”症,三例全部用灸法治愈。由此可见,外科热证也是可以用灸法治疗的。
在妇儿科方面,《扁鹊心书》:“妇人产后热不退,恐渐成劳瘵,急灸脐下三百壮。”《太平圣惠方》:“小儿热毒风盛,眼睛痛,灸手中指本节头三壮,名拳尖也。”《小儿卫生总微方论》:“小儿温疟,灸两乳下一指三壮。”《续名医类案》:“一儿十四,痘后腰脊痛,不能俯仰,午后潮热,此骨髓枯少,水不胜火,肾气热也。灸昆仑穴、申脉穴各三壮,又以六味丸加独活及补中益气汤间服而愈。”由于魏之琇对热证用灸很不理解,故在这则医案之下,写了一段“既是肾热,何以用火攻而愈,其说可疑”的按语。
五官科热证用灸,《外台秘要》:“扁鹊疗劳邪气热眼痛赤方,灸当容百壮,两边各尔。”又《续名医类案》:“丹溪治一中年人,右鼻管流涕且臭,脉弦小,右寸滑,左寸涩。灸上星、三里、合谷,次以酒芩、苍术……分七帖服之痊愈。乃痰郁火热之症也。”总之,无论是哪一科热证,也不论是属于什么性质什么类型的热证,古代文献都有可灸的记载。我们有足够的根据说明,灸法不仅适用于阴盛阳虚的寒证,也可用于阴虚阳盛的热证。
三、热证可灸的理论探讨
热证之所以可灸,从祖国医学理论来看,似与“寒者热之,热者寒之”的治疗原则矛盾,但只要进行深入探讨,并非不可理解。第一,灸法可以热引热,使热引出,正如《圣济总录》所说:“肿内热气被火夺之,随火而出也。”《医学入门》亦云:“热者灸之,引郁热之气外发,火就燥之义也。”清代吴尚先《理瀹骈文》提到膏药外贴亦可用热药时说:“一则得热则行;一则以热引热,使热外出。”也可用来解释实热证用灸的机理。第二,通过灸法助阳,从而达到阳生阴长的目的。
《丹溪心法》:“火病虚脱,本是阴虚,用灸丹田,所以补阳,阳生则阴长也。”虚火是水不济火,非火之有余,乃水之不足。故古有脱血者益气,甘温除大热等治疗法则。葛可久《十药神书》治劳十方,用甘温者七,其理亦在于此。这又是虚热证为何用灸的理论依据。
有人认为热证用灸即中医“热因热用”的“从治”、“正治”法,《丹溪心法》:“火以畅达,拔引热毒,此从治之意。”但实际上两者是有区别的。因为中医治则中的“热因热用”,一般指假热而非真热;灸法所治的热证,既有假热,也有真热。两者内容不同,不能等同看待。
必须指出,温热药与灸法的温热作用也是有异的,前者是通过胃肠吸收而产生效应;后者则是通过刺激体表而起作用,两者途径不同,引起的热反应肯定也是有区别的。一般说来,药物只有单向调整作用,如升高血压的药物一般无降压作用,降低血压的药物无升压效果。而灸法则不然,朱琏《新针灸学》译载日本樫田、原田博士研究结果,称灸能引起血压升高;而1958年2期《中医杂志》报道陈大中用灸治疗高血压病,也有一定效果。显然,是对机体原来的机能状态起双向调整作用。1965年第5期《中医杂志》报道侯灿对湿热证施灸的结果也表明了这种作用。故灸治没有药物治疗那种“桂枝下咽,阳盛则毙;石膏入胃,阴盛以亡”的严重后果,这正是它的安全所在。
再从现代物理疗法中的温热刺激疗法来看,其中如中波电疗、短波电疗、微波电疗、泥疗、蜡疗等,都可治疗不少属于急性炎症的热病,说明热病应用温热刺激的灸法是完全可以的。
历代医家之所以对灸法忌用于热证深信不疑,就是因为他们对“寒者热之,热者寒之”这个治疗原则,视为可适用于中医所有治疗方法的普遍真理,忽视艾灸作用的特异性,从而产生了上述偏见。
当然,每一种疗法,有它的适应症,也有它的禁忌范围。由于古人提出灸法的禁忌症带有一定的主观臆测成分,故有深入研究的必要。李东垣《兰室秘藏》:“一人稚年气弱,于气海、三里时灸之。及老,成热厥头痛,虽严冬,喜朔风吹之,其患辄止,少处暖及近烟火,其痛辄作。此灸之过也,以清上泻火汤寻愈。”这则医案可能不是虚构,问题是作者把老年患热厥头痛的原因归之于少时用过灸法,这种纯属猜测的判断推理方法,现在看来,已属荒唐可笑。
灸法禁忌症研究,涉及到它的作用机理、艾叶功用以及刺激的强度、时间、部位与人体原来机能状态的关系等问题。对于这许多问题,都必须深入探讨,它将有助于我们了解什么是真正的灸法适应症与禁忌症。
笼统地说热证忌灸,今天看来已不大确切,必须通过临床科研实践,反复检验,才能最后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