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死腹中,不能自行产出者,称为“胎死不下”。
芒硝验案
一妇怀孕,勤苦负重,腹中阴冷重坠,口中甚秽,立斋曰:此女其胎已死,令视其舌青黑,与芒硝五钱服之,化下秽水而安。(《顾松园医镜》)
黄芪验案
观察之弟辛木部曹楣,谓此方(黄芪四两,糯米一酒钟,煎一大碗)治验多人。先是嫂吴氏,患子死腹中,浑身肿胀,气喘身直,危在顷刻。余兄遍检名人医案,得此方遵服,便通肿消,旋即生产,因系夏日,孩尸已烂成十数块,逐渐而下,一无苦楚。(《冷庐医话》)
按语
胎死不下,可因母患热病伤胎,或跌仆、外伤,或母体极虚,胎之失养所致。《药性论》载芒硝“主堕胎,……能散恶血”,故常用之以下死胎;黄芪性甘味温,为补气要药。《日华子本草》言其“助气”“补血”“破癥癖”,治“产前后一切病”。故用治胎死不下,可奏良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