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宋代和宋以前的药用枳实、枳壳:枳实始载于《神农本草经》,列为正品,无形态描述,亦无枳壳之名。枳壳之名,见于唐代甄权《药性论》,宋《开宝本草》以其与枳实“主疗稍别”,故将枳壳另列为专条,沈括《补笔谈》云:“六朝以前医方唯有枳实,无枳壳,后人用枳之小嫩者为枳实,大者为枳壳。”最早对枳实、枳壳有图和形态说明的本草是宋《本草图经》,其所附“汝州枳壳”和“成州枳实”二图,就其图形观之,二者叶全为三小叶组成的复叶,且多刺,“成州枳实”且花果并存,这些特点,均与芸香科植物枸橘Poncirustrifoliata(L.)Raf.的形态相吻合。再从产地来分析,《名医别录》云“生河内”(今河南焦作地区),宋《开宝本草》说枳壳“生商州”(今陕西商县)。《本草图经》所云之汝州,即今河南临汝,成州则是指甘肃成县,从古今柑橘类植物的自然地理分布来看,也只枸橘这个比较耐寒的种,其分布才能够达到上述北纬33.8~34.2度的地区。古云:“江南为橘,江北为枳”。先秦时代《周礼》即云“橘逾淮北而为枳”,此处之枳,亦即指枸橘而言。何则,因橘可由枸橘嫁接而来,此江南嫁接后之橘,移至江北,难以抗寒,至冬,接穗枯死,翌春,砧木(枳)又从根际发芽而为枳了。这个生动的描述,观察细致,其中又蕴藏着科学的道理。这进一步说明六朝以前亦即从先秦至汉魏六朝说包括《神农本草经》与《名医别录》等上古本草所述之枳实的来源应为枸橘的果实而无疑。
唐代所用的枳实、枳壳,在唐代《新修本草》中对其形态未有描述,沿用枸橘是可能的。
宋代枳实、枳壳的来源就不像以前那么单纯了。当然从《本草图经》的描述与附图来看,枸橘是其来源之一,这是可以肯定的。但《本草图经》又说:“今医家多以皮厚而小者为枳实,完大者为壳,皆以翻肚如盆口、唇状、须陈久者为胜。近道所出者俗呼臭橘,不堪用。”我们从这一段话来分析,也可以肯定地说酸橙Citrusaurantium L.这个种的药材是符合“翻肚如盆口、唇状”性状描述的。当时医家就以这种酸橙枳实、枳壳入药。从“皆以”一词观之,即几乎所有医家均如此认识。那么,宋代虽有两种枳实(壳)并存,但以后来的酸橙枳实(壳)为枳实(壳)的正品,应该是毫无疑问的了。
南宋代韩彦真《橘录》(公元1178年)云:“枸橘,色青气烈,小者似枳实,大者似枳壳……近时难得枳实,人多植枸橘于篱藩间,收其实,剖干之,以之和药,味与商州枳实几逼真矣。”这说明“商州枳实”,实即枸橘;枸橘不是真的枳实,在真枳实难得时则以枸橘伪充之。不仅如此,枳实还有其它品种充代。《橘录》谓:“枸橘又未易多得,取朱栾之小者半破之,曝以为枳,异乡医生不能辨。”说明朱栾也已在宋代挤入药用枳实、枳壳品种之列了。
2.明、清以来的药用枳实、枳壳:明代陈嘉谟《本草蒙荃》论枳实云:“择如鹅眼、色黑陈者良。近道亦生,一种俗呼臭橘,其皮微绿,不堪药用。今市家每采指为绿衣者,欺世谋利,无益有损,故凡入药剂,必求黑色为真也。”又云:“其大枳壳,亦贵陈年,取翻肚如盆口唇(状),制剜瓤锉片麸炒。”明代李时珍《本草纲目》将枸橘另列专条,以别于枳实、枳壳。《本草纲目》释名臭橘。李时珍曰:“枸橘处处有之,树、叶并与橘同,但干多刺。三月开白花,青蕊不香,结实大如弹丸,形如枳实而壳薄,不香,人家多收种为藩篱,亦或收小实、伪充枳实及青橘皮售之,不可不辨”。说明枸橘与枳实、枳壳有别,但有时收采伪充枳实售之,且当时正品枳实、枳壳,绝不是枸橘,纵有收采,亦属伪品范畴。《本草纲目》正品枳实、枳壳,亦沿用宋代翻肚如盆口状者,并有附图,可作佐证。所附枳图,叶为单身复叶,必为橘属Citrus植物无疑。
明代李中立《本草原始》云:“青而小者俗呼鹅眼枳实,近道出者小而绿色,气臭,俗呼绿衣枳实,不堪用。”清代张志聪《本草崇原》论枳实、枳壳云:“近时出于江西者为多。”江西清江县素有“枳壳之乡”之称,说明清代枳实、枳壳正品亦必为酸橙枳实(壳)[江西传统以酸橙为药用枳实(壳)],而枸橘亦属伪品。
清代吴其浚《植物名实图考》云:“园圃中以为樊,刺硬茎坚,愈于杞柳,其橘气臭,亦呼臭橘,乡人云有毒不可食,而市医或以充枳实,亦治跌打,隐其名曰铁篱笆。”由此可知,明、清以来的枳实(壳)正品,仍为酸橙枳实(壳),枸橘已由六朝以前为枳实正品的地位正式转而变为枳实(壳)伪品的位置了。现时《中国药典》(1985年版)以酸橙为正品药材基原,是有本草文献依据的。
3.现代各地使用的枳实、枳壳:现时商品枳实(壳)以江枳实(壳)(江西)、湘枳实(壳)(湖南)、川枳实(壳)(四川)为大宗,其原植物都是以芸香科酸橙Citrusaurantium L.为主。《中国药典》(1985年版)即以本品及其栽培变种为枳实、枳壳的植物来源。这些栽培上的品种主要为黄皮酸橙Citrusaurantium“Huangpi”=C.aurantiumav.Huangpi(浙江、湖南),代代果C.aur tium‘Daidai’=C.aurantiumav.Daidai(江苏、浙江),朱栾C.aruantium‘Daidai’=C.aurantiumav.Chuluan(浙江),塘橙C.aurantium Tangcheng=C.aurantiumav.Tangcheng,在四川、贵州、广东等省,商品枳实尚包括甜橙C.sinensis Osbeck的干燥幼果。《中国药典》亦予认可。
此外,其他各省尚以香圆C.wilsonii Tanaka(四川、浙江、江西、陕西)、蟹橙(香橙)C.junos Tanaka(江苏、湖南、江西)、枸橼C.medica L.(云南)、柚C.grandis(L.)Osbeck(陕西、江西、四川、广西),宜昌橙C.ichangensis Swingle(四川),红河橙C.hongheensis Y.L.DL.(云南)及橙与橘、柚等的杂交种橘柑枳壳、大麦柑枳壳(四川綦江)混充枳壳者。
4.枳实、枳壳古今药用品种既有延续,又有变迁:通过上述对历代本草中药用枳实、枳壳的品种考证,可知上古时代正品枳实,其原植物为枸橘(臭橘、枳)Poncirustrifoliata(L.)Raf.,直到唐代依旧延续使用,未见品种变迁。迨自宋代,除枸橘仍作枳实(壳)应用外,酸橙枳实(壳)勃然兴起,药材性状有翻肚如盆口唇状的特点,这主要是肉厚干燥后的特征,而且兼有香气浓烈的好感,与枸橘之肉薄和有臭气,迥然有别。当时医家之所以以酸橙枳实(壳)为佳品,不仅是药材外观性状的美好,主要是医疗效果的突出。鉴于它的临床应用上超过枸橘的效果,故《本草蒙荃》和《本草原始》认为色黑的鹅眼枳实较其皮微绿的绿衣枳实(枸橘)为佳。这是临床择优的结果,择优的标准在于疗效。由于经过长时间的临床实践,以枸橘为枳实(壳)已逐步被淘汰而代之以后起之秀的酸橙枳实(壳),这就是正品枳实(壳)药用历史变迁的经过。在这种变迁中,酸橙枳实(壳)就成为枳实(壳)历史上的“新兴品种”和现实中的枳实(壳)正品,但以枸橘为枳实(壳),自明、清以来也并未全部改变,直至现代也还有局部地区如福建、广东、广西和陕西仍有作枳实(壳)[绿衣枳实(壳)]沿用的习惯。与《本草蒙荃》、《本草原始》记载的情况基本一致,但多数地区不作枳实(壳)用而称枸橘李入药。如下所述,枳实(壳)在全国范围内,尚未达到全部改以酸橙为正品而是酸橙与枸橘等并存的局面。谢宗万认为这就是中药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既有品种延续,又有品种变迁这两种情况同时并存而以后者为主的一个实例。
至于现代商品枳实(壳)为什么酸橙的一些栽培上的品种也同时入药呢?这主要是因为橘园栽培品种繁多且常有变异,凡是药材性状肉厚翻肚如盆口状者均统统采收入药,如果某些品种栽培历史已久,也可以肯定它早已长期同作枳实(壳)入药(如朱栾在南宋时就同作枳实入药),这能从药材形、色、气味极为相似而获得理解。甜橙其自落幼果、中果皮肉厚,别无他用,为谋经济出路,故只能作枳实用,但待其成长,则中果皮的厚度与味道显然均与酸橙枳壳不同,当然不能作枳壳入药;另方面,甜橙的经济价值较酸橙为高,橘农绝不会在未成熟之际主动采摘以充代枳壳,这是价值规律所决定了的。以蟹橙(香橙)和香圆的未成熟果充代枳实(壳),也可能与其自落及药材性状略有相似有关。至于一些地区还有以柑橘类的某些杂交种充枳壳,则是因其果实味道不佳,作水果不受欢迎,故尔混作枳壳,以谋蝇头之利,实属欠妥,但它们都没有翻肚如盆口状的特点,较易鉴别。
5.枳实古今药用部分成熟程度的变迁:《神农本草经》只有枳实而无枳壳,说明上古时代枳实、枳壳不分,《名医别录》谓枳实“九月、十月采”。说明当时所用的枳实是已经成熟的果实,而非幼果。《本草经集注》云“枳实采,破令干,除核,微炙令香用”的记载,更可证实枳实是熟果,因只有熟果或近成熟的果实才能有核可去。《新修本草》谓“枳实,日干乃得,阴便湿烂也。
用当去核及中瓤乃佳,今云用枳壳乃尔,若称枳实,须合核瓤用者,殊不然也,误矣”。可见《新修本草》所称枳实与枳壳为一物,即仍为成熟枸橘之去瓤者。直至宋代,枳实不但品种有变,其药用部分在采收期方面也有变,即唐代以前,枳实为枸橘的成熟果实,自宋代以后,枳实就以酸橙的幼果为枳实,其近成熟的果实为枳壳的佳品了。
评析枳实、枳壳为中医临床常用之理气要药。枳实功擅破气消积,化痰散痞;枳壳则长于理气宽中,行滞消胀,作用较缓。诚如《本草衍义》所云:“枳实、枳壳一物也,小则其性酷而速,大则其性详而缓。”表明来自同一植物的果实,其功能效用因采收期不同而异,药名也有所区别。较长时间以来,枳实、枳壳是以芸香科的多种小乔木植物的干燥幼果(枳实)或未成熟果实(枳壳)作为药材的基原。从历史上看,枳实、枳壳的药用品种在不同时期亦有所变化。究竟孰为正品,学者有所争议。谢宗万针对这一问题,运用他自己提出的“药材品种延续论”、“药材品种变异论”及“药材新兴品种优选论”等理论观点,对枳实、枳壳药用品种自《神农本草经》以来的发展变化过程,进行了深入客观的分析探讨。既看到并承认早期(先秦、汉魏六朝及唐代)枳实、枳壳是以芸香科枸橘Poncirustrifoliata(L.)Raf.为药用正品这一历史事实;同时,明确指出了自宋代起,枳实、枳壳药用正品发生变化这一客观情况。中医对药物的确认是以临床疗效作为首要依据的,在历史长河中,有些原来被确认的药物由于品种、地理、气候等条件的变化,其疗效亦会随之改变,人们自然也就会寻找并确认另一些疗效相同或更佳的品种来取代旧有的品种,这完全符合辩证唯物主义观点和客观历史发展的规律。
本例对枳实、枳壳药用品种既有延续又有变迁的考证结果,并确认酸橙Citrusaruantium L.为药用正品的观点,有力地支持了《中国药典》对枳实、枳壳正品的收载意见。
本例亦可作为利用谢宗万提出的“中药品种理论”解决中药混乱品种实际的典型例证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