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医苏荣扎布学术经验

苏荣扎布老师全面继承了传统的蒙医学理论体系,并在辩证唯物主义思想的指导下,总结了长期的医疗实践经验,吸收兄弟民族的医学精华,发展了传统蒙医学理论,论述了现代蒙医学理论体系的基本特点。他认为蒙医理论与西医及其他医学的理论相比,具有自身独立的特征。任何一种人文医学,都是以人体为研究对象的,但每一种医学体系在研究人体时所采用的方式、方法不同,因此在阐述人体生理机制、病理变化及对疾病的诊治等方面均有自己的特点。

蒙医学理论具有蒙古民族文化特点、思维特点和习俗特点,现代蒙医学理论体系主要包括整体观理论、辨证诊病理论和辨因治本理论等三个部分。

一、蒙医学整体观理论基本内容的阐述

蒙医学整体观理论是研究人体胚胎形成、发育、机体生长、人体健康、衰老、死亡等各种生命运动规律的理论,同时运用这一理论研究疾病的发生、发展和预防、治疗。

蒙医学整体观理论认为:人体与自然界是一个对立统一的整体。然而人体本身又是这一对立统一体的缩影。人有生存于自然界、改造自然,调节自身适应自然、依靠自然的能力。自然界季节与气候的变化,食物、阳光、水、空气等的存在,都是人体生存所必需的基本条件。上述各种条件的相对协调、平衡或失调、不平衡,都会直接影响人体的整个生命活动,引起生理和病理的变化。在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的影响下,人体遵循其形成、发育、生存和衰亡的自然规律,维持生命的延续。人的生命活动离开了自然界不会存在。因此,人体与自然界是密不可分的对立统一的整体。

据蒙医经典著作记载:自然界由土、水、火、气、空五源的精华所形成,并称此五大元素为外五源。人体则是由外五源的缩影三素所形成并为主要一方。三素即赫依、希拉、巴达干。三素生发于五源,其相互关系为:赫依由气,希拉由火,巴达干由土、水分别生成,空为它们生存必备的空间。三素是形成人体的基本因素,因而成为人体基本禀性的一方面。三素内部各自处于相对的动态平衡状态;七元是组成人体的另一方面因素,因此是人体基本禀性的另一方面。

在《查干珀德力亚》这部蒙医著作中将五行与五源学说有机地融为一体,对人体形成的发源加以阐述:“空元遍布全身,胚胎形成时依空元的精微产生心、神,心、神乘赫依(气)宿居子宫;依赫依(气)与木元的精微构成筋脉的根基;依水元精微产生血与排泌物希拉乌素,依靠筋脉居之;铁元精微生成骨;土元精微生成肉(包括肌肉与脂肪);火元精微生成人体火力。”蒙医学将此称为“内五源”,进而对五脏、六腑的生成阐述如下:“心为火元,肺为铁,肝为木,肾为水,脾为土,心、神为空元之精微分别生成。”此称为“秘五源”。这便是以五源精微的性质从七元生成的角度阐述了胚胎形成的另一个方面,这就是以五源学说来解释人体胚胎形成的古代医籍的记载。

在胚胎的形成中,父母的精、血中聚集着的三素与七元的成分相互交融、相互影响、相互反应,从而构成了三素、七元统一的新的生命体——胎儿。据经典著作记载:“人体的禀性有两种,即受害者马哈布德(七元)与侵害者格木(三素)。”(马哈布德与格木分别指病理状态下的七元与三素两者)人体三素属阳、七元属阴。这一阴阳体通过相互影响和相互依赖的关系形成完整而统一的机体。所以人体两种禀性的相互动态平衡是人体生产、发育、衰老、死亡过程的根源,贯穿于人体生、老、病、死生命活动的始终。也就是说,人体生命活动的基本规律集中表现为三素、七元的对立统一。

蒙医生理学根据整体观理论,以人体两种禀性的依存、依赖与被依存、被依赖的关系为主要研究对象,也就是研究三素、七元在相互动态平衡的基础上进行精微、糟粕的合成、分解的物质代谢过程。然而,它们在各自的活动中都遵循着各自所特有的规律。

人体的赫依(气)、希拉(火)、巴达干(土、水生成)三个元素,其内部运动规律是聚集、活动、平和等矛盾运动。它们的兴盛与衰减运动是以赫依(元气)的支配下,以希拉(火)、巴达干(土、水)的相互矛盾运动作用为基础的。希拉以锐、热为主要特性,属热质、隶属阳的范畴,为人体寒性与水性的基本来源;赫依以轻、浮为主要特性,属气质,主要以动力的作用发挥着希拉、巴达干的正常生理功能,维持、调节着两者的相互动态平衡,起着舒通全身穴窍、脉与经络的重要作用。然而,由于三素内部各自特殊的本质与五源,阴阳的特点所决定,它们内部的矛盾是绝对的,其统一和平衡是相对的和有条件的,所以,蒙医学认为三素的这种特殊活动才是维持人体正常生理功能的主导方面。

七元是指精微、血、肉、脂、骨、髓、精等七大物质,其运动规律是以合成、分离(解)从而形成营养与维持着生命活动中精微与糟粕的代谢过程。这是生命运动的基本活动,是人体正常生理功能的物质基础。以上七元的运动正常与否取决于三素本身的功能状态。若三素正常的独立自主运动受到破坏,那么,七元的物质代谢过程将不能正常进行。反之,离开了七元的代谢物质的正常营养,三素便失去其自身的功能。所以从生理学而言,三素、七元是在各自的独立特性运动的基础上形成统一的,以依存与被依存的相互关系促进和发展着机体的动态平衡,起着调节气血运行,舒通经络的作用,从而保证了整个生命活动。

在病理学变化方面,人体三素、七元的相互变化亦是主要根源,即人体两种禀性的一方失去原有的动态平衡和内部运动的正常规律,致机体于疾病状态。也就是说:三素、七元内部的正常的相对动态平衡就变为相互破坏与被破坏的相对关系,导致病变状态。这便是蒙医整体观研究人体病理学过程的基本出发点。

在外缘因素方面,人体受自然界外五源自身不断矛盾运动的影响,这在疾病的发生中占有极重要的位置。它作用于人体内部,使三素、七元各自内部所特有的矛盾运动规律受到破坏,相互依靠与被依靠的关系失去平衡,这便是发生疾病的另一个方面的原因。对导致三素、七元失去平衡的因素归纳起来有:季节与气候的变化;饮食起居的变化;身体、思维意识、语言(身、心、语)等的变化以及偶然的遭遇等。但是,对三素、七元的正常功能所给予的条件,受影响的三素、七元及器官所遇的季节,病者的年龄、先天个性、体质情况、居住及生活习惯等的不同,是疾病的性质、程度、表现的症状不同的基本原因,蒙医学称这个原因为疾病特有的典型规律。所以在诊断、治疗、预防疾病时都要以蒙医整体观理论为依据和指导,把握原发疾病的统一规律,结合疾病发生时的病因、外部条件、时辰、发病程度和性质及其发展、衰退的过程等实际情况,进行认真的辨证分析,才可制定出恰当的治疗原则与方法。

二、辨证诊病的理论及方法

蒙医辨证诊病理论是将原发疾病的内在致病原因、致病外缘因素、起居环境、起病时间等主观与客观两个方面的全部资料进行综合分析、辨证诊病,从而制定出正确有效的治疗原则及方法。即在诊察疾病时以蒙医整体观理论作指导,运用“三诊法”及“十要诊”对所掌握的全部临床资料进行分析、综合、归纳、判断出“六基证”中的某一种病证,是单一证还是并合证或聚合证等,最后将疾病的本质归结为寒证或热证,进行诊断和治疗。

一、三诊法即望诊、问诊、切诊

1.望诊

(1)一般状态:如精神、状态、体质、外貌等。

(2)诊察五官:眼、耳、鼻、舌、皮肤(特别是舌、眼、耳的特殊症状)。

(3)诊察排泄物:尿、便、汗、痰、泪、呕吐物等,其中尿按三时九变规律观察是蒙医理论的一大特点。

2.问诊

(1)询问病人的自然情况,如姓名、年龄、性别、民族、婚姻情况、家庭住址等。

(2)询问病史,如:诱发因素及缓解因素,包括药物及非药物疗法因素,饮食、身、心、语言活动(舌由心、脑所主)、气候变化等及其所导致的反应。

(3)询问饮食、发病时辰、季节气候及心理反应、行为以及精神因素(惊、恐、悲、吓、疑)、偶然事故等四大外缘因素对病症产生的影响。

(4)询问病症部位及疼痛特点。

3.切诊

(1)体表触诊:主要触及疼痛部位,赫依、希拉、巴达干循行穴位、白脉循行穴位、脏腑穴位等。

(2)脉象切诊:以寒证和热证、六基证等脉象为主详细诊察三十七种脉象。

二、十要诊

十要诊是指辨证诊断时主要依据的十个纲要,即:致病外因;症状体征;病症部位;发病季节;起居环境;先天个性;年龄;生活习惯;体质情况;起病方式等。诊病时依据以上十要诊的内容进行辨证分析,辨别原发疾病是单一证还是并合证或聚合证,并正确区别发病时期哪一证占主导作用,以达到辨证诊断的目的。临症时还要依据具体致病因素灵活运用,在认真进行类症鉴别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辨证诊断,判定出可行的施治原则。

1.致病外因:致病外因在诸多疾病的发生、发展过程中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古籍医典中将其分为饮食、起居行为、时辰季节、偶然因素(包括特殊因素)等四个方面。

(1)饮食方面的因素:蒙医学认为饮食的味、能、效与本质功效是促发疾病、引起体质变化的要素之一。因此必须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其偏极作用的实际状况,观察是否对人体的三素、七元起着使其偏盛、偏衰或平衡的作用。以食物的味而言:咸、涩、甘三味都有重的功效(但各自所致重效的量不同),若重效偏盛的食物吃的过多,会使巴达干(土、水生成)偏盛,赫依(气)衰减;咸味则既有使希拉(火)偏盛的一面,又有使赫依(气)衰减的一面;如食用白糖过多,可致消化之火(热能)下降直至全身热能随之低下,从而使巴达干(土、水生成)偏盛,产生希拉(火),平息赫依(气);复合味的饮食,因其各种味的成分的交织作用,情况更趋复杂。蒙医学认为:长期饮用浓茶,食用白菜、小米粥、荞面、玉米等而不食用富含营养和油性食物,则由于前者的凉、轻、糙功效的偏盛而导致胃火衰减,希拉(火)与巴达干(火、土生成)不同程度的下降,为赫依(气)偏盛创造了条件。若长期食用干羊肉、黄油、红糖、辣椒等富含油性的锐、热功效的食物,那么又将成为赫依(气)下降,血、希拉(火)旺盛的条件,如此等等其关键在于对具体饮食食用的多少和得当与否及食物本质的功效予以具体分析。

(2)起居行为方面的因素(包括精神因素):蒙医学将起居因素分为身体行为和心理活动两方面。这两方面因素的偏盛、偏衰在机体的患病过程中起着一定的作用。在正常情况下一般人除一些特殊疾病外,适当的参加体力活动是非常有益的,它具有舒通气血,调节三素、七元之间的动态平衡以及生发火力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但是事物都有两个方面,倘若体力活动超过适度将会起到相反作用,如生发赫依(气),降巴达干(土、水生志),使血、希拉(火)相搏而耗竭体力等;若不参加体力活动或少参加,则会起到使气血运行减缓或人体火力下降,巴达干(土、水生成)偏盛等作用。

一个人的心理状态直接影响到身体的健康程度,同时体魄的健康与否也会影响到心理活动状态。人的心理活动是由外界给予人思维器官的综合刺激引起的反应,外部世界的各种变化,决定着人的思维活动。蒙医学认为:人的心理活动具有与赫依(气)的本质“浮”相同的特点,所以对病人的各种语言刺激、意外遭遇等都会对患者产生各种不同的影响,有的产生积极的作用,有的则产生消极的效果,人在患病后心理上出现不同的复杂的甚至难以逾越的心理障碍和痛苦是必然的,这些又对机体本身产生一定的影响。例如:患者遇到心理上的沉重打击或强烈刺激,引起极度悲哀、伤心等情况,会造成心理活动的不平衡,使三素内部固有的关系(固有规律)失常,机体赫依(气)大增,因而引发赫依(气)病;若发怒等突如其来的心理因素,会使血、希拉(火)偏盛,造成二者相搏而生发热证;若遇不善思考或迟钝等心理活动欠缺者,则招致气血运行减缓,机体热能下降,从而使巴达干(土、水生成)偏盛产生寒性病证。

蒙医经典著作中对起居因素有较详细的记载。如饥饿、口渴、呵欠、喷嚏、呼吸、痰、唾沫、眼泪、瞌睡、呕吐、大便、打屁、射精等生理现象,要求既不要有意阻止或抑制,又不要硬挤、硬压或采取其他手段强制发生,否则会引发各种疾病。

此外,对视觉、嗅觉、听觉、味觉、触觉等五种感觉的正常与否也应引起足够的重视。如一些尖、刺耳的声响、各种刺激性味道、刺眼的光线,触觉粗糙坚硬物及远近的感觉等。这些因素都会影响到原发疾病的体质变化,加重病情,促进并合证的出现。因此,这些情况都属于需要认真分析辨别的外部环境。

(3)季节方面的因素:对季节方面的因素一定要以整体观理论来观察:人体与自然界是一个对立统一的整体。时辰季节与自然界的变化以及气候的突变等情况对人体生理活动、机体协调功能和三素、七元的动态平衡都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如春暖、夏热、秋凉、冬冷的正常气候变化过极或不足或向相反方向发展。夏季不热而变冷;冬季不冷而变暖;雪、雨季节过盛或不足等都是致人体内五行发生变化的因素,因而可以造成三素、七元的动态平衡失调,发生相应的病理变化。为此,需要应用整体观理论为指导,进行认真分析辨别。

(4)偶然因素(包括特殊因素)方面:偶然因素是指毫无心理准备的情况下突然发生的致病因素。对此,蒙医学是比较重视的,尤其对心理方面的突发性因素是非常重视的。如情绪上突然受到强烈的刺激以及精神、意识方面的惊吓等原因,对赫依的偏盛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因此,对突发性因素临证时一定要认真对待,详细辨别。

2.症状体征:症状体征是反应疾病当时本质的实际表现。对此蒙医学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一是从三素的禀性方面;二是从疾病的益、害诊方面;三是从疾病形成部位方面。然后通过“三诊法”将收集到的材料综合、分析、归纳后,归结为“六基证”、“寒热证二本质”,达到辨证诊断的目的。

(1)从三素的禀性分析:蒙医学首先将疾病的致病根基分为基本病因(赫依、希拉、巴达干)、专门病因(血、希拉乌素)和致病的特殊病因(粘)等三个禀性,对它们各自的偏盛或耗竭而引发的症状体征,临诊时要求进行认真细致的综合分析。如:疾病本质是赫依(气)、血合并,且赫依(气)占主导时,其症状、体征主要表现为疼痛部位相对游走不定,疼痛性质时强时弱并有心悸、手足颤抖、骨关节发痛、神经感觉迟钝、多呵欠、懒活动、干呕、头痛、阵阵发热、颜面失去光泽或发红、眼睛红赤充血,空腹或黎明、日暮时易发病,脉虚、数或粗大不齐,尿黄红色,沫多或微白色并有沉淀物,口渴、易烦躁等。为此,从以上三个方面予以综合分析对疾病的诊断是非常重要的。

(2)从益、害诊方面分析:主要注意其饮食、身体活动、心理活动、时辰季节、气候变化、药物及疗术等因素,分析哪些有益于疾病的缓解,哪些有害于疾病的康复。以上述赫依(气)与血并合证且赫依(气)占主导的病为例:在饮食上食用莜面、山羊肉、酒等具有重、轻、糙性质的食物,起居方面体力活动过盛或长期伏案疾书或脑力劳动过度或急躁、激动、欠缺睡眠等因素对身心是有害的,因而易诱发和加重病情。蒙医学利用疾病的这一特点进行诊断,这对于疾病类证鉴别具有重要的意义。

3.病症部位:有关病症部位,根据古籍医典的记载:病症部位主要为皮肤、肌肉(包括脂肪)、脉管或脉络(血管与神经)、骨骼、脏腑与五官等,归结起来不外乎五脏、六腑和身体的上、中、下或内外、间隙等三方面。

(1)五脏属阳的范畴,由于部位的原因患病时发生血、希拉(火)之热证的机会较多。六腑属阴,因而阴性疾患之寒证发生的可能性较多,但是,由于脏腑各自的特点,促发基证发生的可能性也是不容忽视的。就疾病的产生与变化为例:疾病宿居于心与主动脉时,易产生赫依(气)与血证;宿居于肝时易产生血、希拉(火)的热证;宿居脾时易产生巴达干(土、水生成)与血证,宿居于肾时易产生巴达干(土、水生成)与希拉乌素(排泄物)证;宿居于胃时易产生巴达于(水、土生成)之寒证;宿居于胆与肠时易产生希拉(火)之热证;宿居于结肠时易产生赫依(气)证;宿居于膀胱时易产生巴达干(土、水生成)热证;宿居于三舍时易产生聚合性证;宿居于子宫时易产生赫依(气)、血证等等。

(2)疾病在机体的上、中、下宿主的主要三个部位,依据古籍医典的记载,巴达干(土、水生成)依脑宿主于膈肌以上;希拉(火)依膈宿主于脐与膈肌之间;赫依(气)依胯部宿主于脐以下的部位。因此,这些部位发生的各种疾病,由于部位的原因而引发各自相同疾病的可能性较多。同时也要注意赫依(气)在骨骼、希拉(火)在血、巴达干(土、水生成)在精微、骨髓、肉、精液、脂肪中各自宿主与循行的规律。由于三素在七元中宿主部位与循行路线的不同,引发的疾病亦不同。

大多数情况下,主要宿主的三素疾病发生的可能性较多,因而要加以辨证分析与区别。

(3)“致病的六种途径”所引发的疾病可归类于内、外、间隙等三个方面,即:宿主于皮肤、肌肉的为外表疾病,多由血与希拉乌素(排泄物)引发;宿主于黑脉、白脉、骨骼等的为间隙性疾病,若在黑脉则多由血、希拉(火)、希拉乌素(排泄物)引发;若在白脉则多由赫依(气)与巴达干(土、水生成)引发;在骨骼则多由赫依(气)引发。宿主于五脏、六腑为内源性疾病,其中五脏疾患多由血、希拉(火)之热证引发,六腑的疾病多由巴达干(土、水生成)之寒证引发。

4.发病季节:随着自然界外五行的不断变化,时辰、季节、气候也在不断地周而复始的变化着。为此,从整体观观点出发,自然界与人体的关系是相对平衡的,将疾病的本身与时辰、季节的变化结合起来,进行辨证分析,对于正确诊断疾病具有实际意义。具体而言:在春季患病时,致血热上亢的可能性较大,同时给予肝、胆脏器的影响也较多;夏季患病使赫依(气)偏盛,给予心、主动脉、结肠和小肠的影响较大;秋季患病使希拉(火)偏盛,给予肺与结肠的影响较大;冬季患病使巴达干(土、水生成)偏盛,给予肾脏、膀胱、三舍的影响较大。概括起来,炎热季节使血、希拉(火)与赫依(气)、粘偏盛的同时,给予心脏、肠以影响;寒冷季节使巴达干(土、水生成)与希拉乌素(排泄物)偏盛的同时,给予胃、脾、肾脏以影响。所以,从时辰、季节角度进行辨证分析时,对自然界变化给予疾病本身的影响能进行一定的预测。

5.起居环境:患者的起居环境因素,对于疾病的变化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若患者居室通风不畅空气污浊,或过于干燥,使用的被褥不洁或外部环境热是致血、希拉(火)之热性疾病偏盛的外部环境,同时还是粘证的引发因素;若患者居室阴冷、潮湿或使用的被褥不干燥等因素是致赫依(气)、血运行不畅,是引发巴达干(土、水生成)寒性疾病的外部因素,同时还有使希拉乌素(排泄物)偏盛的可能性增多,因此对病者的周围环境的细心观察是很重要的。

6.先天个性:蒙医学认为人类有七种先天个性。由于每个人的先天个性不同,导致机体对致病因素的敏感不同,有的敏感,有的迟钝,因而对机体体质的变化有重要的影响。先天个性分别有赫依(气)优势型、希拉(火)优势型、巴达干(土、水生成)优势型等相对单一的个性和两个相结合的并合优势型与三个相结合的聚合个性等七种。由于它们各自组合的成分不同,从而在疾病发生时成为一种基本的体质因素,使临床症状与体证有相应的突出表现,对此临证时也不能忽略。例如赫依(气)优势型先天个性者易患赫依(气)病而影响心脏、主动脉、结肠、骨骼等,这些部位表现出的症状也相应的较突出;希拉(火)优势型先天个性者易患血、希拉(火)之热证而对肝脏、胆囊、肠等脏腑发生影响,这些脏腑部位的症状体证表现也较突出;若巴达干(土、水生成)优势型先天个性者易患巴达干(土、水生成)寒性疾病而影响胃、脾、肾、膀胱等脏腑,这些脏腑部位的症状体证也相应的较突出;聚合型先天个性者由于寒热性相互抵触,体质讧乱而影响生殖系统的可能性较大等等。因此,在临证时对先天个性因素要细心观察和分析。

7.年龄:人随着年龄的增长,先天个性与精神、体力、内脏的活动功能等都在不断地变化,因而三素内部的相对动态平衡状态也随着发生变化。在疾病状态时,有时年龄会成为重要的因素。据蒙医医典记载:老人多属赫依(气)型,成年人多属希拉(火)型,儿童多属于巴达干(土、水生成)型。据此我们临证时对婴儿与儿童的疾病,对巴达干(土、水生成)偏盛而损害脾、胃、肺、肾等脏腑的可能性应多加考虑;在青年与成年人的疾病,对血、希拉(火)偏盛而损害肝、胆、肠等脏腑的可能性应多加考虑;在老年人的疾病过程中,则应注意其赫依(气)偏盛,体力减弱,人体热能下降并损害胃、肾、心脏、主动脉、白脉(神经)、黑脉等的可能性。综上所述,在分析鉴别疾病时必须重视年龄的差别与疾病的关系。

8.生活习惯:人长期形成的生活习惯和方式,在辨别疾病性质时有着“疾病”和“技能”(抗病能力)两方面的关系。人的生活习惯所涉及的范围很广,但归纳起来不外乎饮食、起居与身体活动、心理活动、语言活动等几个方面。具体而言:如在饮食方面,喜欢苦、辛、涩味与凉、轻、糙效能(性能)的食物,起居行为方面,喜欢从事身体活动和在比较寒冷且有风的环境等的人,具有抵御以上几方面因素所致疾病的“技能”(能力),若遇以上几方面的因素时,一般不易患病,但如果抵抗不住而患病时,其所表现的程度反相对比较重,在“疾病”的一方面,则易致赫依(气)偏盛、经络不通、肌肉痛之疾患,并易引发心脏与主动脉、神经与精神系统的疾病,以及骨、关节寒性希拉乌素(分泌物)病。而在饮食方面习惯于酸、咸、辛味与油腻、热、锐性效能(性能)的食物,起居行为方面长期在燥热环境中工作者,对以上因素的耐受力方面的技能(能力)较强,若遇以上几方面的因素时,一般不易患病,但如果抵抗不住而患病时,其所表现的程度又反而相对较重,易使血、希拉(火)之热性增加,从而引发肝、胆、肠等脏腑的疾病。饮食习惯于甘、涩、苦味与重、腻、凉、锐性效能(性能)食物,起居行为方面长期生活于潮湿居室或环境,对身体活动、心理活动不重视或相对较少者,则具有抵御这些因素致病的“技能”(能力),但一旦因这些因素而患病时反表现相对较重,从而使巴达干(土、水生成)、希拉乌素(排泄物)偏盛,损伤胃、脾、肾、膀胱等脏腑的可能性较大。因此,在临证辨析病情时,其生活习惯或方式是相当重要的一个方面,对此必须予以充分的重视。

9.体质情况:体质是体力与精力的总称,是人体内部三素与七元等内环境协调一致的直接表现,是患者能否耐受外界致病因素的基础。蒙医学将体质分为三种:

(1)先天体质,即出生时先天具备的体质。

(2)季节性体质,是指自然界季节、气候循环往复对人体体质所给予的影响。即一年二十四节气的变化,从夏至开始直至冬至是由于季节的原因体质逐渐达到最旺盛的时期,然后从冬至开始人体体质日渐衰减至夏至时达到最低潮。

(3)治营体质,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依靠饮食、起居行为、药物疗术等方法营养滋润、增强体力而言的。

以上这三种体质状态对疾病的轻、重与发展的程度趋向及治疗效果等都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10.起病方式:是对疾病初发时的急、缓而言,它对疾病的诊断与治疗、预后的判断等都有重要意义。一般情况下由血、希拉(火)与粘成因的疾病,其起病方式急重,疾病偏热性;由巴达干(土、水生成)、赫依(气)与希拉乌素(代谢产物)成因的疾病,其起病方式相对缓慢且疾病的力量有趋于一致的倾向,疾病偏寒性,但是这不是绝对的。有的有两个或三个合并与聚合等情况。其起病的方式是又有所变化的,对此要引起注意。

以上是蒙医学对疾病辨证分析诊断的特点,也是临床实践所必须遵循的十大诊断依据。

三、强调辨证施治治本为主的治疗原则

辨证施治,治本为主是蒙医临床各科在治疗疾病时所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蒙医学要求临床上具体进行辨证实施是要从整体观理论的观点出发,应用上面所记述的“三诊法”和“十要诊”等方法收集疾病资料,医生再通过综合、分析、辨别、归类等手段,抓住疾病的本质,再针对其本质确定施治方案。蒙医学将纷繁复杂的病因归纳为基本因素、专门因素、特殊因素三大类。

致病的基本因素系指人体三素,即赫依(气)、希拉(火)、巴达干(土、水生成);致病的专门因素指七元中的血、希拉乌素(代谢产物);致病的特殊因素指致病小虫“粘”(蒙医学认为:粘为肉眼看不见的致病微生物),其致病方式主要是从外界侵入人体后致病,这三大类型中的前五种致病因素,在正常情况下是人体生理功能的要素,在病态时又是致病的“根源”。所以临床上称其为赫依(气)病、希拉(火)病、巴达干(土、水生成)病、血病、希拉乌素(代谢产物)病、粘(致病微生物)病等,由这六种致病因素导致的病证称作“六种基本病证”,简称“六基证”。亦可称作六种“自源证”。在临诊时首先要辨清哪一种致病因素起主导作用,然后再确定治疗这些自源证的原则和方法。

结合具体病情进行辨证施治主要是指在总体治疗原则和方法已经确定之后,再结合起病当时的时辰、季节、气候等内外缘因素,对“六基证”的错综复杂的病理变化,形式多样的发病证候进行深入具体的分析。

任何事物都在不断的运动中,经常发生着不同的变化,人的体质和疾病直接或间接地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互为条件,相互不断地影响着各自的变化。所谓对原发疾病辨证施治的原则,系指从规律方面提出的具有鉴别意义的外源性病因而言的。由于受当时饮食、起居行为、气候、季节、环境、生活习惯、年龄、个性及疾病部位等因素不同的影响,“六基证”相互以并合与聚合等不同的形式,引发多种不同疾病的过程或一种疾病的多种变化过程。为此,对原发疾病的病因进行具体、详细的分析,对在并合或聚合时的主要病因程度予以辨证施治时,必须依据“外源性疾病的原则和方法”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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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自《名老中医经验集·全面继承发展蒙医理论体系的苏荣扎布》。斯琴巴特尔 图门吉日嘎勒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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