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治疗痹病,首先应明白哪些病是痹病,即痹病包括的范围和痹病的概念。若不明这一点,必将使一些病人失治或误治,医之过也。
自《黄帝内经》以来,历代医家对痹病多有著述。综合诸家之见,认为痹病概念有广义与狭义之别,广义的痹病,泛指机体与病邪闭阻,致气血运行不利,或脏气不宜所发生的各种病证。如五体痹、五脏痹、喉痹、水瘕痹、血痹、孟春痹等等。狭义的痹病,是指因风寒湿邪杂合,侵袭人体,闭阻气血,所发生的肢体关节肌肉疼痛、重着、麻木,肿胀屈伸不利,甚则关节变形,或累及脏腑的一类病证。如五因痹(行痹、痛痹、着痹、热痹、久痹)、五体痹(皮痹、肌痹、脉痹、筋痹、骨痹)等。自《内经》始,“痹”作为“痹病”的名称,一直延至清代。很多医籍设“诸痹门”、“痹门”专篇讨论。所不同于《内经》者,后世有将本属“痹”的“身痛”、“风湿”、“历节病”、“肩痛”及“痛风”等内容从“痹”中分出,另作一类病证讨论。就狭义之痹,历代医家在讨论时所涉及的范围也不尽相同,如《内经》曰:“风寒湿三气杂至合而为痹也。”《扁鹊心书》曰:“痹者,气血凝闭而不行,留滞于五脏之外,合而为病。”《类证治裁》将五脏痹包括其内。现代王明显《中医内科辨证学》未及五脏痹,仅“讨论因痹致痛之证,属麻木不仁者,列于其它章节”。黄文东总审的《实用中医内科学》,也只谈“痹证指以肢体、关节疼痛酸楚,重着以及活动障碍为主要症状的病证”。王和鸣《中国骨伤科学》,则将急性或慢性损伤所致的肢节疼痛,也列为痹病。历代医家在讨论痹病时所涉及的范围不同,痹病的概念也不统一,给痹病的进一步广泛深入的研究带来了困难。因此限定痹病的讨论范围并给痹病一个准确的概念,是十分重要的,也是科学发展的迫切需要。
随着社会的发展,科学的进步,学科分类的越来越细,如喉痹、耳痹、目痹,早已归入耳鼻喉科、眼科;近些年来,心痹、胸痹也归入内科心血管专科,等等。这对各科的发展,带来了方便。
现在所称的痹病,多指肢体痹。然而,肢体痹也不是孤立的,有的可累及脏腑和其他组织。这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根据科学发展的方向,结合自身体会,提出:现代临床所称的痹病,主要是指肢体痹。
痹病的概念应为,痹病是人体正气不足,风寒湿邪侵袭(也可由内生痰、瘀、热毒引起),出现以肢体关节肌肉疼痛、重着、麻木、肿胀,屈伸不利,甚则关节变形,或累及脏腑为特征的一类病证的总称。其以皮肉脉筋骨,甚或脏腑的经络气血“不通”、“不荣”为主要病机,临床有慢性、渐进性、反复发作性等特点。这一概念包括了痹病的病因、病理、患病部位、临床表现、反复发作等特点。这一概念,较全面地反应了人们对痹病的认识和实践,其中不乏创新之处,对进一步研究痹病和指导临床治痹都有实际意义。
限定了痹病的讨论范围,有了痹病的概念,痹病的诊断一般不难。临床上痹病应注意和痰证、表证身痛进行鉴别,和中风、厥证、痉证等肢体病证鉴别,和急性伤筋、疮病初起、肿瘤等所致的肢体局部肿痛病变鉴别,以免造成误诊误治。其中最重要的是应和痿证、表证身痛相鉴别。
近年来医学界对痹病与现代疾病相互联系,进行了广泛的探讨,尽管有些认识上存在分歧,有些也过于牵强,但这些有益的探讨,对痹病的辨病辨证、诊断治疗都起到了推动作用。
从临床看,符合痹病的概念,属于痹病的范畴,表现有肢体关节肌肉疼痛、重着、麻木、肿胀,屈伸不利,甚或变形,或累及脏腑的现代医学疾病很多。现代医学的风湿病,如结缔组织病、自身免疫性疾病、骨关节病、软组织病等,均可按痹病辨证论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