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气化瘀法治耳聋案

张某某,男,38岁。

1985年4月18日初诊

主诉:右耳以爆竹震聋,时历两月。从此即鸣响不息,耳边有外来噪声,则耳内倍觉不舒。

西医诊断为“燥炸性耳聋”,经治无愈意。

检查:右鼓膜完好,标志清楚、音叉测验正常。舌薄苔,脉有弦意。

医案:巨响惊魂骇魄,肝藏魂,肺藏魄,肺胆之经绕环耳外,肺穴之笼葱寓耳中,从此而鸣聋俱作,亦合乎情理之中。责是理气化瘀,正是对策手法。拟《窦太师疮疡经验全书》诸流气饮化裁数味以应。

黄芪10克、枳壳6克、木香3克、乌药10克、桃仁10克、红花6克、大腹皮10克、苏梗10克、葛根6克、菖蒲3克。5剂。

4月25日二诊

主诉:进药后,鸣响大减,耳内也很舒服。原方原量又进5剂而痊。

评析本例是由爆炸声引起的耳聋。中医认为肝经循环于耳外,肺经笼葱结穴于耳中,且肝藏血藏魂,肺主气主魄。所以本案的发生是因惊魂骇魄,肝肺俱伤,气滞血瘀所致。

所选方药,则古为今用,师古而不泥古,宗“流气饮”而出“流气法”。灵活变通,达到活血化瘀,理气宣通之意。理法方药似成法之外,但又在情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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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自《名老中医经验集·当代中医耳鼻咽喉科学的开拓者干祖望》。干千 俞无名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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