髓病说

昔扁鹊望齐侯之色而论病之浅深,谓病在腠理汤熨可治,病在血脉针石可治,病在肠胃酒醪可治,病至骨髓则司命所属而不可治矣。可见在上古医学中原有髓病之说,病至髓则为至深不治之证。

考《内经》论言髓之生理病理甚多。分而言之,有骨髓,有脊髓,有脑髓。“刺骨,无伤髓”,此言骨髓;“刺骨间,中髓为伛”,此言脊髓;“脑为髓之海”,此言脑髓。骨髓、脊髓、脑髓三者连相贯通,其满溢又与水谷精气密切相关。《灵枢·决气》云“谷入气满,淖泽注于骨,骨属屈伸,泄泽,补益脑髓”。故合而言之,皆名髓,为奇恒之腑。髓既为人身之一腑脏,则必有常有变,其变则为髓病。

髓病亦有虚实。虚者人所共知,如《内经》所云:“液脱者,骨属屈伸不利,色夭,脑髓消,胫酸,耳数鸣,”“髓海不足,则脑转耳鸣,胫酸眩冒,目无所见,懈怠安卧”之类,当治以填补滋肾之法。以肾为治者,肾主骨,骨藏髓,髓通于脑故也。然髓病虚者断不致于速死。若髓病竟至不治而死者,定非虚,必属实。而人多忽之,全不思《内经》有明训。

《灵枢·热病》云:“热在髓,死不可治。”又云:“髓热者死。”昔齐桓侯之死,或即死于髓热之病耶?证之今日临床,病起于髓而属实热者为数不少,现代医学造血系统的一些疾病,如各型急慢性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等,其病理上的共同特征为骨髓造血机能异常,作骨穿涂片,髓象异常,凿凿可证,其为髓病无疑。此类疾病,因其贫血貌显著,又确有一些虚弱征象,以致长期以来,中医视之为虚证,多采补法治之,然收效甚微,甚至适得其反,致病情加重。此理论指导之失误,可谓失之毫厘,谬之千里。诸如白血病、再障之类,即《内经》所谓“髓热”证,其病属热毒蕴邪骨髓,其邪毒与生俱来,潜伏日深,待时而发,较之温病营血证更深一层,其表现却与温病营血证不无相似之处,如发斑、出血、身热、烦急、舌绛脉数等。治疗当以凉血育阴为主,参以透热外出,将髓中热毒渐渐透出,可望血象日益改善,病情日益缓解,虽未必彻底根治,但可确保长期稳定。较之先前之用温补而险象环生者,自是大相径庭。

故知髓热证说,论之有理,治宜清化,行之有效也。

条目信息
1
本文摘自《名老中医经验集·漫漫岐黄路精诚大医魂——三代御医之后赵绍琴》。彭建中 整理
2
本条ID:140993
0 条回复 A文章作者 M管理员
    暂无讨论,说说你的看法吧
个人中心
购物车
优惠劵
今日签到
有新私信 私信列表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