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心唯物辩证法的学习,重视用哲理指导医理

长期以来,俞氏坚持学习唯物辩证法,并运用于科研的临床实践之中,受到省内外中医同道的好评。已故著名中医学家岳美中曾赠五言律诗一首:“瞻韩在厦门,快慰不胜言。志向高峰立,医从绝顶论;擘经徵旧学,唯物印新痕。吾辈前辈业,沧溟气可吞。”给予极大的鼓励。

一、对《伤寒论》及其作者的评价

《伤寒论》集秦汉以前医学之大成,仲景创立六经辨证法则,不仅为外感发热疾病制定了纲领性诊治大法,而且为中医临床学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所以,本论被公认为承先启后的经典著作。张仲景也被推崇为医中之圣。但是,《伤寒论》并非完美无缺。分述如下:

1.从《伤寒论》篇首开题(今人通称张仲景原序)中可以看出,仲景撰着此书除总结自己临床经验外,还参考了大量古代文献——勤求古训,并广为收集他人经验和民间验方——博采众方。其中,仲景临床经验(包括六经与他人经验的重复验证)是全书的精华。但是,应当指出,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和个人实践的局限性,《伤寒论》中也难免掺杂一些主观或不成熟成分。

如把三百九十七条看作“条条皆真理”是值得商榷的。

2.《伤寒论》中的“伤寒”、“六经”、“阴阳”、“营卫”、“气血”等术语,都是援引《内经》、《难经》。《伤寒论》集“内”、“难”理论和仲景实践经验于一书。因而书中许多观点,有的遵循《内经》,有的则与《内经》不尽相同。例如,“阴阳”、“六经”等名词,仲景原意与《内经》就有差异。

《伤寒论》中三阳三阴病名均承《素问》,但所述病证却与《素问》大有不同。仲景总结伤寒诊治规律,实际是按证候归类,只是引用三阳三阴定立病名为纲而已。由于各自概念未曾言明,容易使读者误解。

3.仲景在撰著《伤寒论》之前,对外感热病,包括当时所称的伤寒、温病、时气、温疫等曾进行过观察、研究,原试图对所有热病作系统总结。可是由于个人精力、时间以及所能收集、观察到的病例都有限,加上历史条件(如药物品种较少、有病无药)等多种原因,事实上无法做到。

因此,他既有大量成功的经验,也有不够成熟的经验(如温病方面的总结还不全面,对厥阴病的认识还不成熟),甚至还有失败的教训。正如原序所说:“虽未能尽愈诸病,庶可以见病知源。”这是实事求是的态度。此外,文化工具的缺乏(晋唐以前无印刷术,全赖传抄)、医学思想的保守(秘本不肯公开),以致各本《伤寒论》就有不少互异之处,给后学留下了一定困难。

俞氏认为,《伤寒论》的可贵之处在于它是从临床实践中总结出来的,又用以指导临床实践。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难免存在一些不成熟甚至错误之处,必须应用唯物辩证法加以整理

并在实践中进一步提高。他在《试以唯物辩证观点剖析〈伤寒论〉》一文中(见本文“医论”部分)较全面地阐明了这一观点。此外,他在《〈伤寒论〉各家注释校勘意见选评》(《福建中医药》1962年4~6期)和《试析〈伤寒论〉中的发热》(见《中医杂志》1981年9期)等文中,也都是以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思想为指导进行研究。

二、对中医辨证论治的研究

辨证论治是中医临床诊察病情、采取治疗措施的基本法则,是理、法、方、药有机组合的诊治体系。这一诊治体系是我们祖先在长期临证过程中,由实践到认识,在古代哲学思想影响下逐步形成的,具有朴素的唯物论和辩证法内容。

俞氏自50年代后期就开始应用唯物辩证法研究中医辨证论治,著有《中医辨证论治与唯物辩证法》一书(由福建省中医研究所印,1961年内部发行)。同一时期,还先后发表《论中医学术的整体观》、《中医辨证论治的精神实质》、《气、阴阳、营卫、津液》、《我对疾病内外因关系的认识》等文,这些文章都是对《中医辨证论治与唯物辩证法》的辅翼与补充。

1.中医学术思想的唯物观。唯物主义首先承认物质(客观、存在)是第一性。祖国医学在朴素的唯物主义思想指导下,认识到人体内外都是物质存在。俞氏以大量的文献资料和临床事实,阐明了气、阴阳、五行、营卫、精、神、津液、六淫、邪气、痰、瘀等的物质概念。认为由于它们的客观存在,才建立了中医学术体系。如果仅把它们看作中医“术语”,没有物质基础,中医学就是唯心的了,那么辨证论治也无非是人们的主观虚构,没有临床指导价值了。所以,研究辨证论治,首先要明确唯物观这一前提。

2.中医辨证论治的整体观。祖国医学认为人体是完整统一的有机体。这个完整统一性,一方面是机体内部的完整统一,另一方面是人与外界环境的完整统一。整体观是中医辨证论治的核心,主要反映下列几方面:——阴阳的对立统一。调和阴阳,使之恢复相对平衡,是中医诊疗的基本特点。由于阴阳是对立统一的,它们之间有着相互资生、相互依存的关系,任何一方都不能脱离另一方而单独存在。因此,无论是采取抑阳救阴或抑阴救阳治法时,都要适当照顾到另一方。——脏腑相关。基于对脏腑整体观的认识,在治疗时就不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而是根据经络与器官组织的主司、传导及表里相联等关系,采取整体疗法,如肝肾同治、肺脾同治、金水相生、治肝之病必先实脾、肃肺而通大肠、泻心火而利小便等。——天人相应。基于对“天人相应”的认识,治病时必须“合人形以法四时”,注意结合地理、气候因时因地制宜。——情志与疾病的关系。生活条件与疾病的发生发展也有很大关系,因此临床上必须全面考虑问题,从各方面寻找病因,针对病因采取适当的治疗措施。

3.中医辨证论治若干辨证规律:

①内因与外因。疾病的内外因概念,历代医家见解不一。

他认为内因指正气虚,外因指六淫以及外在异常事物的刺激,可用“邪气”两字概括。唯物辩证法认为,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依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祖国医学也有“正气存内,邪不可干”的说法,表明内因在发病过程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因而在治疗上强调维护正气,主要措施包括扶阳气、保津液、护胃气、调和营卫等。当然,在外邪强烈的情况下,也注意祛邪以解除外在因素。但有两个前提,一是祛邪旨在扶正,二是邪盛正虚应顾正气。

②共性与个性。疾病的发生发展、临床表现以及治疗方法,既有其共性,又有其个性。知道共性,才能掌握其规律,才有诊治理法可循;了解个性,才不致被常法机械套住。既知共性,又晓个性,认识疾病、处理疾病才既有原则性又有灵活性。比如伤寒病,由表入里、由阳传阴、由经至腑,这是一般规律;但也有不自太阳始而直中太阴、少阴的,还有自阴出阳的,这又是特殊情况。又如,发汗、利小便为治太阳病两大法门。但太阳病也有不宜发汗或利小便的;清热,泻下为治阳明病两大法门,但阳明病也有不宜下的,这些都是同中有异。温阳法中,又有温阳固表、温阳固涩等细法之别,也是同中有异。

③现象与本质。临床上往往遇到疾病的表面现象并不完全与疾病本质相符,甚或症状与疾病性质完全相反;有时性质完全相反的疾病,却会呈现出若干相似的表象来。因此,他强调临床上以唯物辩证法为指导,详细诊察,精心辨证,便能透过现象,抓住本质,辨识疾病的真假。如判别邪之在表在里、属寒属热,以证为主;判别虚实真假,以脉虚从脉、证虚从证;形气与脉象真假,以脉象为凭。疾病在发展变化过程中,有的仅是量变,有的则是从量变到质变。所以必须用发展的、变化的眼光去认识和处理疾病。如从栀子豉汤证(汗吐下后,虚烦不得眠,心中懊憹)到栀子厚朴汤证(心烦腹满,卧起不安),即是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由上焦到中焦)。由于性质已变,方药亦随之而异。

④本与标。中医标本论含义广泛,就邪正双方而言,则正气为本,邪气为标;就病因与症状而言,则病因为本,见症为标;就病变次第而言,则先病为本,后病为标;就病所而言,则病在内为本,病在外为标。分清标本,便能抓住主要矛盾予以解决。临证运用标本指导治疗的先后,一般都按照“治病必求其本”的原则,治本为先。但是,由于矛盾可以相互转化,标本可以相移,在标病危急之时,又应以治标为要务。

俞氏运用唯物辩证法研究中医辨证论治,提出四诊为辨证手段,八纲为辨证纲领,治疗原则的选择为论治关键,方药严谨组合为论治的具体措施。临证中以中医基本理论为基础,审证求因,审因论治。从辨证到治疗,理法方药融为一体。

中医学术理论具有唯物、辨证的成分,但不够完善。俞氏认为:

①中医对物质与范畴分别不清。例如气、阴阳、五行和营卫等,有时指物质,有时又作属性、规律、动力、功能解释。

②中医对脏腑的认识,有的是器官,有的仅是对它们生理功能的一种假设。同一脏腑有两种以上的解释。

③中医应用五行学说来解释人体内外各种事物的互相联系、制约的关系,在医学史上起过进步作用。但由于五行学说的局限性,随着科学技术知识和方法的不断发展,曾经是执简御繁的五行归类方法,在一定程度上就表现出它的臆测性。

④中医辨证论治从整体观念出发,运用逻辑推理方法,确有其鲜明特色。但辨证的根据主要是病人主诉和医者的直观感觉,难免夹有一些主观成分。同一个病人,请几个中医会诊,常得出几种不同的结论。有的病在无证可辨的情况下,往往凭经验施治,等等。

基于以上看法,俞氏提出,要提高和发展中医,必须以辩证唯物主义为指导,除了具备坚实的中医基本理论和实践能力外,还要掌握有关的现代科技知识(包括现代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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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自《名老中医经验集·精于诊治大法的俞长荣》。俞宜年 许士纳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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